[U][B]总论:谈真理,说世界的本质[/B][/U]
世界需要靠人来“发展”,但是从生存意义上来说,人类的生活根基却是以世界的客观存在为目的。任何的哲学时代,以至于“时代的”哲学,他们意识中所谓的真理观--不论是反对派,激进派,保守派还是先锋队--不外乎存在两种形式,而且仅仅是一种形式表现,即:知识论的或认识论的,以及现实过程。因为人类自身的本体性质(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唯有生存于两种范畴或其结构形态:一是现实性的,二是观念性的。前者可以是政治的,文化的,社会生活的,个人的,群体的等等。而后者则包括了各种形式及其意义的知识,常识的,意识的,大众文化,智慧,平凡观念,个人主义的,哲学思想,直观,知觉等等之抽象化的生活等级及其形式。人们一直以范畴形式或结构形态作为他们现实生活形式的本质基础,这是人类作为“现实的个人”(马克思术语)所反映出的本质观或本体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们与其是对各种本质主义哲学之范畴意义进行的总体批判,倒不如说是透过语言游戏的形式意义来玩弄“自我的”范畴及其结构形态。也就是说,所谓范畴,所谓结构,所谓形态,都是指向现实生活过程的构造形式,实际上就是“自我的”不同层次意义的做人尊严。若是抛开它们的精神宗旨及其物质生活方式(包括它们所从属于的社会生产关系),那所谓人,人类,个人等等作为自身本身之意义的现实性的社会化存在论就意味着“堕落至虚无”,以至于我们作为个体那种在婴儿出生时所具有的完整的本体形态(也就是作为人的本质与存在论之间的完美合一的“展现的”组织形式)因这社会化存在状态的历史进程及其发展(从社会学意义上说)和变化(从“自然的”历史意义上来说),而如同死亡的本体一般“不曾”存在过。简单地说,任何形式的现实结构(现实只不过是一种结构,从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视角而言)或其范畴,不论是为了研究,试验,还是为了实践或纯粹逻辑学意义的方法论--他们只让“真实的”个体活在死亡当中,这是因为:结构意味着社会统治的策略形式;人为了统治的目的而在思想上创造了结构形式的各种“现实的”意义;而所谓的“现实”实际上就是“形式化”本身的历史发展,它来自于人的纯粹的表面化之设计方案;在这当中所体现出来的各种斗争,冲突,矛盾对立,猜忌,甚至征战等形式在历史过程当中就等同于将人与人类置於死亡的本体当中。人在现实中,即使生活幸福快乐美满,实际上就是意味着在死亡中等待下一刻死神降临的自我发展形态。
以上的道理很简单,它以本质性的展现形态“存在”于“真实的”过程当中,那就是:人为了掠夺性的斗争而在各种斗争形式中创造了“斗争的”社会型结构或其范畴;因为不同的范畴或结构象征着,并且还伴随着隐喻形式的力量象征着不同的合理化权力过程的统治形式。也就是说所谓的社会权利,不论是社会意识的,文化的,还是历史的(包括了社会生产关系中的人文控制力量),它都来自于“自我性”内部中所要求的斗争力量的各种方式。这就是历史上的真正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内涵及其表现形式。因为是人创造了“自己的”社会意识形态,以突显他“作为人的”历史意识。专制主义,极权主义,霸权主义等等形态的,各种观念中所反映着的思想结构暂且不论,就连民主,自由,人权,选择权,选举,大众文化,福利机构等等的现实制度也不得不与前者的统治形态进行一番较量和牺牲,而且其中的历史命运亦不晓得未来的结局和结论。因此,人为斗争而活的结果就是人为范畴或结构而活的结果,也就是人为合理化权力过程而活的结果。失去了斗争,就意味着人失去了自我的自身,就意味着历史不存在人的“那里”,以及环境没有了发展的任何意义,以至于在生存中人成为(也就是称为)死亡的代名词。这就是为什么人类害怕孤单的原因;“孤单”就意味着没有斗争的能力来面对现实的“变化”。这变化就是现实斗争的结果形式。对于人类自身来说,斗争就是他们生存的保证书。因为人喜欢主动--即使被压抑的个体也在咒骂与怨恨中寻找机会“主动地”报复--也擅长用“武力”解决问题与生活需要(即使头脑精明有清醒的人也会用“自己的”本领,技能,手段或利用公众舆论--即八卦新闻--来“攻击”对手),更是因为人类喜欢看着别人死亡,以至于等待死亡与他挑战--反正这个世界的历史发展,也就是人类的文明发展,仍然存在着适者生存的“原始道理”及其意识形态性。而从人性的历史内容来说,我们必须承认,适者生存的意识形态曾经就复制了诸如资本主义的殖民活动,帝国主义的扩张,种族主义冲突的政策行动,极权主义的威胁组织,外交活动的内部战争,二次世界大战,现代主义的理论力量,后现代主义的解构发展,甚至是国际多元主义下的文化相对主义的矛盾对立所带来的所谓交流之科技形式的媒介大战等等。他们的斗争精神从人性的现实层面来说是真正的“现实主义形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类斗争”的形态就是世界的本质,因为这是历史的本体论现象,从属于“人性的”这种无意识过程之内。
关于斗争(历史)的道理,实际上有一个特定的定式特征的作为现实历史进程的总体现象可考察,它存在于历史上不对等的知识进程的结构性发展当中。那就是:正是由于“人类的”观念形态,把物质的,权力的因素,同国家利益和国家偏好等因素结合到了一起--这是人类的斗争历史的永恒法则。例如:所谓后现代主义,实际上就是作为处处在理性制度之现代性发展形式下被压抑的现代个人,借着跨国资本主义所带来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之“跨时空文化”如此论调的历史意识及其多元化的国际冲突的历史挑战下,而将现代时期的充满对抗与侵略等历史意象--作为曾经殖民活动之力量的历史前提--的“社会的”个人主义意识形态“消解”於消费主义的语言游戏“范式”当中,以至于在“历史的”或“理论的”双重作用下“升华”出一种封闭循环的,具有方法上的多元性的“主体性的”个人主义意识形态,从而发展出生活层面的相对主义的“当代效应”,即全球性意义上的效应之话语形式。也就是说,后现代主义其实就是将现代社会的个人主义推向不同极限的主体性领域上,以至于造就了一种具有“身份政治”内涵的主体主义的个人地位主义,不论所采取的话语策略有什么当下意义。而所谓的消费主义的当代意义实际上就已经意味着社会民主主义,大众文化,媒介传播,文化研究等等形态的消费斗争之历史意识,也就是现在流行的国际政治经济化或国际经济政治化的文化消费现象。然而即使是文化消费的名堂,当代个人仍然活在更加隐秘的官僚控制,并且当代的社会控制比起现代时期的社会控制更加多元化及其深度化--这表现在为了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策略而趋向于都市化,行政化,科技化,媒体化,是文化,媒介与社会政治结合的控制形式,并表现在消费经济领域内的技术化现象当中。在这过程中,个人主义更加合理化,彼此的社会斗争更加民主化,性欲活动已经作为在工作压力或人生虚空感之后的核心化的附加价值,两性关系更加戏剧化与新闻化,人性中固有的毁谤技讥笑和不负责任更加空间化和具有时间性等等。在文化消费与社会控制的双重方式下,所谓的个人主义其实是结合了人格分裂和精神分裂的双重标准,表现在诸如“活着快乐就好”,“世界是相对的”等等形态的纯粹主义或观念主义的,充满循环反复的诠释学的现实主义当中;以至于使个人主义成为话语主义的代言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我所洞察到的人性而言,后现代主义就是个人主义在全球现实主义当中的自由主义斗争形势之极端化方式。可是若进行具有现实观察之结论意义的逆向思考,如此的自由主义斗争形势并不是仅仅从属于后现代主义的文化思潮,而是从古希腊历史开始就不断地在人性的内部斗争中“表演”出来,只是到了近代的人文主义哲学发展,才赋予人类的内在自由以一定的“主义”形态,从而使后来的殖民运动得到精神上的支持因素,正如后现代主义的新自由主义发展造就了后殖民主义性质的个人主义现象一样。於是,即使自由,民主,也由于它们生长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社会历史关系内而不得不采取社会斗争的手段来争取一定的社会地位或社会领导权。我们还可以举出更多的在人性历史循环中的真理性例子。如:“团结”从来就不是人类创造一个抽象的理想词汇之后才行动着的产物;而是在各种社会压力下,文化冲突中,阶级斗争内,甚至是国际行为交往的矛盾对立关系之内,按着古人俗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原则来展示出来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能在历史发展的社会规律中概括出“只有永远的利益,而没有永远的朋友”的普遍原则,也就是为什么诸如“适者生存”之竞争观念等等的原理一直在挑战着人文科学或社会科学的历史意识,也挑战着“各种”的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的意识形态关系。还有一个例子,那就是日常意识中的经验形态。不论是传统经验主义,还是现实主义或者实证主义等等的哲学理论,它们所谓的“经验”意义并不是自始至终的“属于人的”经验形态,也不是为人类“服务”(从理想词汇之各种性质来定义)的经验形态,而是资本主义下的历史经验形式,也是自由主义批判运动下的经验话语,是大众文化“交往”下的经验意识,甚至是当代历史中出现的诸如信息革命,跨国界组织,社会民主主义,国际规则,国际安全事务,后殖民主义文化现象及其运动方式,网络经济等等的“文化环境”下的经验冲突”形式。以上虽然只有三大例子,但是它所展现出的客观描述意义的事实过程,却足以解释了“人类通史”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等等的“文化的”问题,也足以解释或分析不同的时代为什么会有思想意识与社会意识之间不同的思想形态及其结构上的冲突性融合现象。因为这是人类的命运,从属于不同形式的解释的模式形态,并建构在历史环境(非其发展层面上)下的社会问题当中。而历史从根本上就是“文化人性”的形式化表演。这点可以从马克思理论中的“人化自然”一术语,透过加以分析解释就能证明。
(一)
要清楚认识到--它不是一种认知活动,以便作为特殊的知识形式或其体系的建构目的,而毋宁是“发现”本身的事实因素--灵魂的本质,就必须放弃社会“传统”上的各种道理。这里所谓的“传统”其实就是“人性的”传统,诸如斗争的传统,阴谋诡计的传统,讥笑讽刺的传统,淫乱的传统,将野性进行合理化方式的传统等等。历史的发展性质,对于人类自身所固有的“人性的传统”来说,只不过是意味着将以上传统所代表着的各种形式加以形式化地成为人类社会政治的历史形式。人类的文明起初就是以城邦组织的政治形态,或如中国周朝时期之封邦建国制度的宗法血缘伦理意义的“家-族”政治(等级)关系这种结构形式来展现自身的本质力量。这种力量最初体现在斗争与保卫与安全的现实事务上,以至为文化发展的各种制度之创建奠定了人性历史的永恒法则,即使以不同的方式来表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制度或制度化的地与领域(不仅仅是社会形态),“那里的历史”--作为人类前历史的初始发展--只不过是将来历史变化的工具形式或技术形式之运动过程;因为历史在人类的内心中只不过是作为各种形式(以至于呈现为“人类的”单一形式)来为自身的人性中的自我本质而服务的。在尚有制度形态的当代社会仍然存在着自己靠自己的命运及其论调,那么更何况对于远古时期那种没有制度与文化发展,以及经济基础的所谓“人类社会”--那种生死攸关的“存在共同体”,冲突战争等人性冲动就成为了永恒本身的历史法则。这法则根植于人类的无意识过程所存在着的关于“死亡威胁的环境”的总体意识。也就是说人类的意识在原始的史前史时代中就早已把环境视为与他自身相对,又能绝对化地相对利用,以及从属于他自身的工具性生存状态相关联的一种“本体形式”--它是作为一种与人类相关的形式意义和“形式化的本体”而结合起来--以至于在对形式的各种创造中早已“神经质”地把环境当成是对它自身的存在构成各种威胁与危险的最终又最基础的根源。实际上不是环境影响人类的生存状态,而是人类在环境中的各种活动的结果直接或间接地威胁了他“自身”的生存状态;若用一句俗话来揭示,就是自己害自己。否则人们不会在“原始的”(从人性的无意识过程来看)生存经验中创造了“观念”这种东西或其形式来为自己的各种形式化结果作辩解,以至于将各种斗争的野性以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合理化地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