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种观点:人在上帝的创造权能下的本体地位及其素质
“愚昧人不喜爱明哲,只喜爱显露心意”(箴言18章2节)。世人的心就是表现世俗化的“心意”--自我意识就是世俗化的本质力量和基础--而情绪只不过是心意的作为各种欲望形式之意义的显露(方式)及其果效。当上帝说“箴言”是“要使人晓得智慧和训诲,分辨通达的言语”时,就揭示了人本身以及人的心不具备智慧,伦理,以及价值判断的内在要素或人性要素:正如上帝说“耶和华赐人智慧,知识和聪明,都由他口中而出”(箴言2章6节)。在人与智慧之间,只有以是否晓得箴言的命令的权能来作为“成为人”或是“是愚昧人”之间界线的标准--这标准说明了上帝的公益与智慧--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本体形象及其性质是借着对智慧,仁义,公平,正直的训诲的“完全领受”来完成的灵修过程。这个过程在上帝的“国度引导”中将“使愚人灵明;使少年人有知识和谋略;使智慧人听见,增长学问;使聪明人得着智慧;使人明白箴言与譬喻,懂得智慧人的言词和谜语”(箴言1章1-6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在领悟,知识,谋略,智慧,学问,聪明等的层面或“国度素质”上--因在自身没有智慧的属性,只有心意的表达--而只能是被动状态的;因为上帝所创造的“人的生命”,若是由人的自我决定则趋向堕落,若是由上帝的灵“掌管”则是被带领而完成祂的旨意的塑造过程。可是即使是被动的状态,上帝所创造的“人”却是拥有对知识它们的“主动”听见,明白,“懂得”以至于“得着”等的内在方式,从而使如此的被动的内在精神方式体现出作为创造旨意的生命完整性--这才是人“本”生命的真实创造中的主动“因素”或其内在素质,也是人在上帝面前的作为自由意志的“主动”地位。
“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愚昧人藐视智慧和训诲”(箴言1章7节)在选择敬畏或藐视的信心表现所导致的基本(生活)差异,将决定了人在存在意义上的主动与被动之间的本位关系。上帝赐予人自由意志,其真正的功能性目的就在于让人“选择”敬畏祂或藐视祂。在这选择的过程及其结果中,世人的心的主动意义就在于藐视上帝的智慧和训诲,而单纯地活在超越自身的“自我生活”之作为一种方式的总体因素中,以至于堕入之同志与被统治的“双重人格”之现象当中;而如此的矛盾与张力的现象就决定了人世间的统治意志及其控制“手段”,从而启示了人在自我生活方式(实际上是在现实斗争中的生活样式)的主动(即主观)状态下的被动方式。而就是这种被动方式就说明了上帝所谓的“愚妄人”因藐视祂的智慧和训诲而产生了“急难痛苦临到您们身上”的历史意义(参考:箴言1章22-33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世人的主动其实就是在统治与被统治之内外夹攻的双重人格界限下的被动状态,正如箴言17章11节所言“恶人只寻背叛,所以必有严厉的使者,奉差攻击他”。因此,人在创造权能的旨意下,其生命本位的真正主动状态(也是一种本质性的方式)就是唯有“敬畏耶和华”--因为“敬畏耶和花是知识的开端”--人的生命就是建立在上帝的知识的领域上:这领域对此生命来说是真正的“活着”,而不是观念及其选择或人权的基础性质,而是一种境界;因为人的生命在上帝的领域中,就意味着基础=境界,因为它来自于上帝的界限--也就是人被造的本位(即存在)界限。难怪上帝所“因为您们恨恶知识,不喜爱敬畏耶和华;不听我的劝诫,藐视我一切的责备,所以必吃自结的果子,充满自设的计谋。愚昧人背道,必杀己身;愚顽人安逸,必害己命。唯有听从我的,必安然居住,得享安静,不怕灾祸”(箴言1章32-33节)。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所谓世俗或世俗化,其实就意味着“自结的果子”,“自设的计谋”,“恨恶知识”,“杀己身”,“害己命”等等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