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于猛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我这个人有点不喜欢交往,现在活到了三十六岁,还是只有于猛这一个真正的朋友。这说起来有点可怜,俗话说:秦桧还有仨相好的,我居然连秦桧都不如。
这么些年来,尽管我也经历过不少的人和事情,里面也有一些很是优秀的的人物,但是不知是什么东西在作怪,总是交往着交往着就不了了之了,就像是一颗划过天空的流星,留不下什么可以记忆的痕迹。按我老婆的话说,我是一块捂不热的石头,别人就是把我含在嘴里,没有个三年五年的时间,我也依然是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从内心里,我其实有点认可我老婆的话,但是我依然不服气,我告诉她: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我和于猛的友谊是经过时间考验了的。
八十年代的第二年,那时候我十一岁。十一岁之前的我喜欢四处乱转,像一只永远不知安分的猴子,上窜下跳,经常的揭了邻居的瓦或者点了邻居的柴火,那时候我父亲的大耳刮子就会朝我的屁股上扇过来,毫不怜惜。
我是我父母的第五个儿子,可想而知,他们会对我有多么的不喜欢,他们在生我的时候,应该是盼望一个闺女,结果我让他们很是失望。有好多次我想向他们解释,我其实也想成为一个女孩子,只是老天爷在安排的时候出了差错。再说了,生出我来是他们的事情,而不是我的选择,一味地把责任推在我的身上,这是很不公平的,可是这句话我一直没敢说,因为我知道,这句话一旦说出了口,父亲的耳刮子就会狂风暴雨般向我的屁股袭来,那时候这点聪明我还是有的。
一个十一岁的孩子这种想法是有点奇怪的,但这也是没有法子的事情,如果你也生在一个有五个儿子的家庭,而且天天面对着一顿叫人恐怖的大耳刮子,我相信你也会有我这种想法,所以,我现在一直坚持认为,经常的挨一顿耳刮子,可以让孩子早熟。
十一岁之前的我挨了打后,喜欢坐在村子外面的那棵老槐树下面的石头上发呆。那棵槐树很大,也很老,六个人联起手来搂不过来,树上有一个一人多粗的洞,可以爬进去,里面是空心的,能够同时容纳六七个人。那时候我挨了大耳刮子,坐在石头上发呆,于猛就经常的从家里走出来,来到老槐树下和我并肩坐在一起,一个人陪着我。因此你可以知道,为什么尽管我是一块捂不热的石头,我依然认可于猛是我的朋友了。
当然了,我之所以喜欢坐在老槐树的下面也是有原因的,父亲打了我几个耳刮子后,有时候未免就还有点不解气,所以免不了就会追出来再补上几个,那时候我就会在他没来到之前提前进到老槐树的里面躲起来。这需要于猛的配合,我爬进了槐树里面,父亲在找不到我的时候,自然会问到于猛,于猛就会随便指个方向,把我父亲打发掉。由此你可以看出,于猛是很够朋友的。
十一岁之前的我和于猛玩过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像用自行车的链条造火枪、用一扎多长的螺丝做炮仗、捉来甲壳虫制造风车等等不一而足。记得有一段时间我特别痴迷于制造毒药,凡是手头可以找到的粉状的东西,我都拿来做实验,像什么肥皂水、洗衣粉、炮仗药、柴火灰以及癞蛤蟆身上乳白色的浆液等等,把它们放在药瓶子里搀在一起,用水搅活均匀了,然后我和于猛就跑到野地里,捉来蚂蚱、蜻蜓、老鼠、变色龙,用一条小棍子沾了瓶子里的液体,一点点得喂到它们的嘴里,看它们的反应。结果好多次总是失败,但越是失败我就越是继续研究下去,这充分锻炼了我性格当中的韧性。
直到有一天我偷偷的把家里药老鼠的老鼠药拿了出来,和那些洗衣粉、柴火灰、癞蛤蟆体液放到一起后,终于毒死了一条一尺多长的水蛇。那时候我有一种非常自豪的成就感,于是就又一鼓作气,接连毒死了邻居张大爷家的鸡,李大婶子家的猫,就连于猛家的狗我也没有放过,让它也舔了添沾了毒药的草棍。所以说,有时候让孩子有了成就感也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可想而知,那天我又尝到了父亲大耳刮子的滋味,而且据我统计,那天的大耳刮子打得特别的有力也特别的长久,如果不是母亲拉着,我不知道我的屁股还有没有可能保存到现在。
我在母亲拉住父亲的空档跑了出来,并且没有顾上在石头上发呆,就直接钻进了树洞里。
那天很长时间于猛都没有来槐树下面找我,我躲在树洞里,自己揉着火辣辣疼痛的屁股,有点莫名的委屈。我希望赶快一点长大,长大了我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再也不必要害怕父亲的耳刮子。
于猛来找我的时候已经到了半夜,他敲了敲老槐树的树皮后,我知道危险暂时解除,就从树洞里爬了出来。于猛看我从树上跳下来后,就哭了,他哭着告诉我,他们家的狗死了。
那时候我就觉得对不起于猛,所以说,我一直把于猛做为朋友是有原因的,我一直觉得我欠他些什么,当然了,绝不是单单一条狗那么简单。